12 月 23 日,据官方公告,香港证监会在更新发布的《有关中介人的虚拟资产相关活动的联合通函》中指出,虚拟资产期货只允许在传统受监管的期货交易平台进行交易,而且管理公司必须证明 (i) 相关虚拟资产期货具有充足的流动性,(ii) 相关虚拟资产期货的展期成本是可控的,以及如何管理此类滚动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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