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苏常熟人民法院公众号,常熟市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涉及虚拟货币的借贷案件。案件中,小谢出借 29 万元给小董用于投资虚拟货币,分 1 年还款。后双方因还款事宜产生纠纷,小谢将小董诉至法院,扣除已归还的 24000 元,要求法院判决小董归还借款 266000 元及利息。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债权系小谢将资金交由小董炒作网络虚拟货币而形成,即便小谢持有小董出具的借条,但双方之间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背公序良俗,应确认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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