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2 日,香港证监会发布「关于中介机构从事代币化证券相关活动的通知」,称许多中介机构已经在进行证券代币化试点,证监会认为现在应该就代币化证券相关活动提供更多指引,为中介机构解决和管理因使用这种新的代币化技术而产生的新风险提供指导,以便代币化市场能够以健康、负责任和可持续的方式发展。 通知中表示,参与代币化证券相关活动应注意:从事代币化证券相关活动的中介机构应拥有必要的人力和专业知识;中介机构应以应有的技能、谨慎和勤勉的态度行事,并根据所有可用信息对代币化证券进行尽职调查,以识别代币化证券的主要特征和风险;中介机构应充分披露特定于代币化证券的相关重大信息(包括代币化证券的风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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