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牡丹江市公安局、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惩治涉“两卡”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涉“两卡”违法犯罪活动包括非法出售、提供个人信息,用于注册并出租、出借互联网账号或帮助他人通过虚拟货币交易等方式转移、隐匿涉案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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