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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数字藏品何以“守正创新”?

6月30日,新京报贝壳财经会客厅——建立数字藏品的正向发展标准和路径,数字藏品行业如何“守正·创新”规范发展研讨会在北京举行,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副所长庹祖海、北京政协委员、北京国际

6月30日,新京报贝壳财经会客厅——建立数字藏品的正向发展标准和路径,数字藏品行业如何“守正·创新”规范发展研讨会在北京举行,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副所长庹祖海、北京政协委员、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首席专家王臻、文化和旅游部“十四五”规划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央财经大学文化经济研究院院长魏鹏举、国家文旅公共文化创新发展研究基地主任、中国传媒大学文化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卜希霆、中国信通院云计算与大数据研究所区块链负责人张奕卉、金杜律师事务所北京办公室参会代表齐菲参加研讨会。

多名与会专家认为,在数字经济背景下,数字藏品作为一种新形态,对文化数字化、文化艺术生态活化具备积极作用,例如将数字藏品权益拓展至实物定制,一定程度为传统C2M打开新路径,在用区块链技术确认数字作品版权前提下,也帮助发行方更多元化打造运营相关IP。不过,数字藏品行业也面临着一些炒作隐患,让数字藏品行业能够沿着正确的路径“守正创新”健康发展,是政府和业界的最大共识。

需要注意的是,6月30日,在中国文化产业协会的牵头下,蚂蚁、腾讯等近30家机构联合在京发起《数字藏品行业自律发展倡议》,反对二次交易和炒作、提高准入标准成为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共识。此次研讨会上,专家对数字藏品能否涉及“二次交易”以及数字藏品本身在版权和法律地位上的合理性进行了积极探讨。

谈 数字藏品交易

不提倡“二次交易”警惕金融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价值偏离

今年4月,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联合发布了《关于防范NFT相关金融风险的倡议》,表示要坚决遏制NFT金融化、证券化倾向,从严防范非法金融活动风险。

对于同样需要采用NFT技术的数字藏品,一些数字藏品平台则开放了“寄售”功能,用户可以在二级市场进行交易。另一些数字藏品平台则设置了严格的管理标准,如鲸探在产品设置上使用基于未成年人保护的实名认证、12306同款防盗刷系统,满足用户无偿赠送需求下设置转赠时限(第一次需持有180天、第二次需满2年),并对二次交易等潜在欺诈风险进行充分提醒。

齐菲认为,目前法律界对数字藏品交易上的明确认知是只允许一级市场,如果二次交易在当前法律体系内打开,将会涉及非常多的法律问题,相比市场,法律是滞后的,今天一些有担当的机构已经发起了行业倡导,希望未来也会出现有针对性的回应和立法。

如果要实现数字藏品的二次交易,需要法律的及时跟进,《关于防范NFT相关金融风险的倡议》认为平台不应为NFT提供集中交易,包括集中竞价、撮合、做市、挂牌交易等,如果这一行为严重的话可能触犯《刑法》中擅自设立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条款。一旦打开了二次交易,就相当于自己私设交易所。目前,对于数字藏品平台而言,还是建议做好一级交易的相关工作,对于很多平台计划在未来进行的二级交易,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魏鹏举表示,数字藏品属于新生事物,必须给予一定的包容。金融化并非是数字藏品真正的问题,传统的文化资产、艺术资产就可以金融化,艺术品质押也是金融化,国家还有文化金融的概念,这说明艺术品金融化本身并没有问题,最大的问题是金融价值不能对应实体价值所发生的虚拟化。

企业可以证券化,因为企业可以不断创造价值,其形成的价值和证券价值之间有匹配性,证券带来的金融化效果可以支持企业实体发展,这是良性的金融化。而艺术品金融化则可能带来过度虚拟化的问题,比如前些年艺术品份额化交易模式,一些三流艺术家的作品因种种原因被短期炒到1亿多,严重背离艺术市场基本价值规律。

在目前的情况和环境制度下不应提倡对数字藏品进行二次交易,数字藏品其实本身就是数字文创消费品,数字藏品+实物或特定权益的模式大有作为,这类模式销售的数字藏品有实物产品对应,可以应用到赋能乡村振兴、非遗活化、文旅营销等领域,空间很大。数字藏品作为消费品带领相关领域消费没有问题,但是对数字藏品连续交易和金融化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价值偏离,我们需要警惕。

谈 未来发展

数字藏品平台未来大有可为需要监管跟进

目前数字藏品行业相关的监管法规和行业标准尚存不少空白,对此,业界已经做了不少尝试,如今年2月,由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联合腾讯、蚂蚁集团、北京邮电大学、之江实验室等机构共同提出的《基于区块链的数字藏品服务技术框架》国际标准项目立项建议获得通过,这是国际上首个区块链技术在数字藏品领域应用的标准,对数字藏品行业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张奕卉表示,当前国内数字藏品成为区块链技术应用新热点,引起了产业界的关注,作为数据确权的有益尝试,数字藏品在数字经济时代下的价值和风险并存,需兼顾安全与发展。

今年以来,新晋数字藏品平台层出不穷,市场上还出现了几千元就可以帮助数字藏品平台“上链”和搭建App的配套服务。首先特别需要关注的是,通过这类服务建立的数字藏品平台是否真正使用了区块链技术。此外,稀少不等同于价值,对数字藏品的发行需要设置一定的前提,并进行相关约束,例如是否有实质性劳动创作,是否有一定权利属性,以及是否有可预期的经济价值等。

目前由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牵头发起的可信区块链推进计划正联合国内主流数字藏品平台成立项目组,积极探索建立数字藏品合规的发展路径和标准等事宜,平台需要制订标准,如对未成年人的准入机制,对平台的审核、认证机制等。技术本身只是工具,要警惕技术发展初期可能会出现的金融炒作、诈骗等风险,希望不要让数字藏品行业出现“劣币驱逐良币”,能处在健康正向的发展方向上。

卜希霆认为,现阶段的数字藏品可能连“1.0”阶段都没有达到,我们只是开启了一个崭新的窗口,数字藏品未来会有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数字藏品也不只是把藏品“数字化”那么简单,目前看到许多数字藏品基本以图像为主,有的还有音频和视频,但未来数字藏品必然会是更加沉浸交互的、极富想象力的全新形态。

目前国内数字藏品的发展处于起步期,还存在很多问题,如受制于政策等各方面原因,国内的联盟链无法接驳国际,对于数字藏品的标准、法律等共识性问题也需要一个健全的过程。目前我国数字藏品方兴未艾,正处在独自探索的阶段,风云际会之际,才更加期待中国数字藏品在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驱动下,守正创新、健康发展、行稳致远,为全球未来经济创新发展走出“中国模式”、奉献出“中国智慧”。我认为数字藏品行业的发展不能操之过急,要在坚持“守正创新”理念的基础上,探索健康的、可持续的数字藏品发展之路,同时呼吁政府及其主管部门不能滞后与缺位,而要主动靠前指挥,让数字藏品行业有规可循,有法可依,有路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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